|首頁|
|一般民事訴訟程序指引簡介|
程序指引 1 - 提出訴訟前應該考慮甚麼事項
1.1
你向法院提出訴訟前應考慮的問題
1.2
你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後應注意的事項
1.3
「法院訴訟文書樣本」是甚麼
1.4
「參閱這系列小冊子可以得到甚麼幫助
1.5
法院訴訟文書樣本
1.5.1
擬備申索陳述書須知
違反合約
債項
支票不兌現
貨物交易欠款
1.5.2
擬備答辯書及反申索書須知
答辯書及反申索書式樣
1.5.3
擬備答覆書及反申索答辯書須知
答覆書及反申索答辯書式樣
1.5.4
擬備文件清單須知
文件清單式樣
1.5.5
擬備證人陳述書須知
證人陳述書式樣
1.5.6
擬備宗教式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詞須知
宗教式誓章/非宗教式誓詞式樣
1.5.7
送達令狀或原訴傳票誓詞/誓章須知
送達令狀或原訴傳票誓詞/誓章式樣
1.5.8
8. 送達文件(令狀或原訴傳票除外)誓詞/誓章須知
送達文件(令狀或原訴傳票除外)誓詞/誓章式樣
程序指引 2 -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2.1
如何開始民事訴訟
2.2
令狀或原訴傳票的送達程序
2.3
送達認收書
2.4
與訟方是有限公司
2.5
證據與舉證責任
2.6
審訊前的法律程序
2.6.1
申請
2.6.2
聆訊
程序指引 3 - 如何展開民事訴訟
3.1 以傳訊令狀開始的訴訟程序
3.1.1
適用範圍
3.1.2
以令狀提出起訴的訴訟程序一覽表
3.1.3
提交狀書的法律程序
3.1.4
狀書提交期結束後的法律程序
3.2 以原訴傳票開始的法律程序
3.2.1
適用範圍
3.2.2
以原訴傳票開始的程序一覽表
3.2.3
聆訊
程序指引 4 - 如何準備聆訊或審訊
4.1
宗教式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詞
4.2
文件清單
4.3
證人陳述書
4.4
專家證人
4.5
文件冊
程序指引 5 - 法庭審訊或聆訊,如何進行
5.1
開案陳詞
5.2
主問
5.3
盤問
5.4
覆問
5.5
結案陳詞
5.6
無須傳召證人的審訊聆訊
程序指引 6 - 如何申請司法覆核
6.1
一般事項
6.2
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6.3
申請司法覆核
6.4
司法覆核聆訊
程序指引 6 (附錄) - 程序指引及表格 86A
A.1
法律援助
A.2
時間
A.3
費用
A.4
申請表格
A.5
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
A.6
申請司法覆核
A.7
動議聆訊
A.8
訟費
A.9
上訴
程序指引 8 - 訟費如何評定
8.1
甚麼是訟費評定
8.2
程序
8.3
覆核
搜索
關於資源中心
開放時間
民事訴訟程序常見問答集
資源中心提供的服務和設施
聯絡我們
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督導委員會報告書
相關網站
資源中心服務短片
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簡介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如何展開民事訴訟
如何申請「非正審聆訊」
如何準備審訊
法庭內的審訊程序
如何執行裁決
返回頁頂
免責聲明
此文本只作一般參考用途,不可視為法律或法庭常規的詳盡及具有權威性的說明。雖然我們已盡力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無誤,但本文本的內容並非法律或專業意見。請注意: 對本文本的內容司法機構並不承擔任何責任。